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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8章 取保的区别


“咚咚......”

随着敲门声的响起,夏舒走进了办公室。

“苏检,去闽省走访调查的人回信了。”

“他们已经基本查清了所有情况。”

“丁骁当晚到达东山县前楼镇后,入住了望潮客栈302房间。”

“第二天一早,他先是去了当地两家银行,分别支取了4万元现金,合计8万。”

“接着购买了牛奶、水果....等东西,先后去拜访了杜勇军的父母、大姐杜春荷、兄弟杜海明。”

“在当地治安部门的陪同下,我们的人也逐一上门询问。”

“经过对‘口供’的梳理,得出了一个完整脉络。”

“丁骁自称是杜勇军朋友,因为在这边有工作,便顺带帮他送了10万块现金过来。”

“和钱一起的,还有一封信。”

“上面除了确认丁骁身份之外,都是杜勇军自己对过去一些所作所为‘忏悔’的内容。”

“没有提到过关于‘钱’的事。”

“我估计.....应该是为了规避看守所那边的检查。”

“二老不相信杜勇军突然会有这么大的转变,所以并未收钱,把这事推给了一双儿女。”

“杜春荷以嫁出去的女儿,做不了家里主为由....把决定权给到了弟弟。”

“杜海明一开始没有收,甚至没给丁骁什么好脸色。”

“因为他心里一直都恨着自己这个哥哥。”

“这份恨意的来源.....牵扯到了9年前一段陈年往事。”

“涉及了杜勇军当时的未婚妻,林茹。”

“据杜海明自己所说.....他本来是绝对不会收下这笔钱的。”

“但林茹的父亲得了重病,正在医院接受治疗。”

“所以......不管这笔钱来路是否正当,他权当做是替杜勇军对林茹做的补偿。”

“情况就是这样!”

苏青红一言不发的听完汇报,脸色平静的总结道:“也就是说....丁骁去那边,目的就是为了给杜勇军家人送钱。”

“而他弟弟杜海明,则是收下了这10万块钱,对吗?”

夏舒愣了愣,随即反应过来道:“是的.....”

苏青红点了下头道:“虽然咱们手里证据很充分,但根据和金胜的交易内容,暂时还不能直接动手。”

“所以.....目前还需要保密。”

“这个杜海明,是否和丁骁保持着联络。”

夏舒连忙应道:“苏检您放心,治安那边已经确认过了。”

“自从那次见过面之后,两人便再无任何联系。”

“另外,我们的人也已经告诫过了。”

“一旦说出去,就属于通风报信,犯法的。”

“杜春荷、杜海明兄妹俩都表示愿意配合,甚至有需要的话,也能转为证人,前来魔都指证对方。”

苏青红颔首道:“那就好.....”

“治安那边,小夏你负责继续沟通,把查到的所有资料、证据、进行固定,列出关键点。”

“等贩D案公诉完成后,再统一行动。”

夏舒郑重道:“好的苏检,我知道了。”

“那我先出去工作了。”

苏青红‘嗯’了一声,微微点了下头。

等人出去后,这才继续看起了资料。

...........

竞诚律所内,自从信息发出去后,金胜便一直都在忙其它案子。

除了偶尔缓上几分钟,给自己冲杯咖啡,上个洗手间之外,基本上不得闲。

一个律师在接到案子后,需要做的事情,那可太多了。

详细梳理案件全部脉络、逐一核对卷宗资料。

有疑问的地方还得标记出来,找委托人、当事人进行询问。

分类整理证据,制作证据清单。

针对缺失、关键部分,要想办法进行补充取证。

先看看有没有机会‘无罪’,如果没有,那就再看看能否‘相对不起诉’。

都搞不定,那就往后走。

缓刑、减轻、从轻......一个个轮着来。

那个最有利,就专攻那个。

接着,开始检索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,弄好‘各种’意见书。

确定案件核心争议焦点,研究处理、辩护策略.....等等。

总之一句话:不是一般的繁琐。

很多小伙伴、年轻律师都存在一个误区。

认为只要能‘取保’,那就表示罪名不大,除非期间有什么变故,不然之后大概率会‘判’缓......

但其实,‘取保’也是有区别的。

第一种,不需要有任何动作,蜀黍会主动跟你说....只要认罪,马上放你回家。

你好我好大家好。

已经都认了,还侦查个毛,找个屁的证据啊!

蜀黍办案的最终目的,是为了把案子给办结。

材料送的上去、检察署诉的顺利、法院判的合理。

前期给点短暂的自由,无伤大雅!

想想就知道了,你能跑到哪里去?

轻轻一个Call,你就得随传随到。

这种就是俗称的:一次牢,分两次坐。

不说百分百,最起码80%都是用的这个套路。

第二种,证据不足、事实不清。

这一类的案子取保出来,只要一定时间内不违反规定,涉及新的违法犯罪,基本上毫无后顾之忧。

该吃吃、该喝喝,放宽心就行。

第三种,罪名相对较轻,但后面还是要追究责任的。

这种就要趁着机会,努力创造缓刑条件,或者‘立功’,让自己的刑期进一步下降。

原本判3缓4的,能给你弄个判2缓3。

多好!

除开这几种,便没有其它的了。

这时候,你们要问了....那么律师在其中有什么用呢?

要想明白这个,你首先得知道,蜀黍抓人和检察署批准逮捕有何区别。

这里面‘放人’难度,完全是不一样的。

很多小伙伴一遇到事情就急,只知道蜀黍抓了人,去问也问不出个名堂,人还一直都没放出来。

甚至还会问东问西,相信所谓的神秘力量。

到头来....不止人弄不出来,白白浪费了时间,冤枉钱还花了不少。

真正的‘人财’两空。

其实一件刑事案子的处理流程,是很简单的。

蜀黍只要初步怀疑你有犯罪嫌疑,或者有线索、证据指向你,就足够抓人了。

最长有一个30天的‘无责’拘留期。

在这个时间内,哪怕是抓错了,只要给放掉或者取保就可以了。

不会有任何人需要承担责任。

所以说.....刑事拘留的门槛,是非常低的。

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案子,辩护跟取保的空间会很大。

律师的作用,从这里就能体现出来了。

无论是跟办案机关去联系、询问,还是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,都相当于在告诉对方......不要给我乱搞,我会一直盯着你们,查不到东西就赶紧给我放人。

要知道,在侦查初期阶段,大部分案子的证据....是没有那么充足的。

蜀黍会想尽办法在口供上突破你。

其它证据在哪里,有没有上下游的同案犯,你在里面具体做了多少事情,违法所得是多少,银行流水怎么回事,聊天记录.......

或许跟你这个案子有关系的,还需要你去指认。

能力比较强的律师,会从谈话中推断出......蜀黍手上有什么证据,能拿捏死、还是搞不定。

顺便给当事人‘加强’一下心理防线,怎么能扛过这30天。

甚至还有的,他确实没做过、无辜、冤枉的。

万一被特殊‘照顾’了,认了不想认的怎么办?

万一嘴巴不严谨,什么都往外说,蜀黍本来想抓你A的事,结果你说了B的事情怎么办?

这个时候,律师就是最好的‘帮手’嘛!

当事人有没有被突破,有没有掉入故意设定的‘问题陷阱’.....见个面聊聊,一切不都清楚了。

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下一步,在30天之内,把该做的工作做了,该拿的‘取保’的条件都去拿了。

跑到程序之前,把所有蜀黍的预判、动作、条件.....全都创造好,才有可能把整个刑事案件都给消弭掉,把人给搞出来。

机会....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。

可如果时间到了,案子却还没查清楚怎么办呢?

那就必须要让检察署去下达‘逮捕决定’,才可以继续把人给关在看守所。

一直到法院判刑为止。

短的半年,长的好几年。

这也是为什么,很多案子最终哪怕真的无罪,也得想办法弄个缓刑出来。

不然就得对你进行‘赔偿’、对办案人员‘追责’了。

这里面的门道更多。

所以说......一个好的刑事律师,绝对能改变某些命运。

“咚咚!!”

“请进......”

蒋梦瑶推门进来道:“金律,那边打电话过来了。”

说着,就把手机递了过来。

金胜抬手接过。

“喂.....”

“金律师,我是于翔斌。”

这个名字一出,顿时让金胜回想起了前几天在机场停车场的画面。

当时他和张倩一起。

自己还‘恶趣味’的猜测了一下。

“哦....是于律师啊!好久不见....”

“是啊!得有半年了吧!不过这次咱们又碰上了,还真是巧.....呵呵!!”

哎呦,还能跟自己开玩笑。

金胜之前还听说,他主动向律所请了个长假去疗伤了。

看样子,是从上次台海一战的阴影中走出来了。

“是啊!确实挺巧的。”

“我也没想到,李先生竟然找了于律师您来处理。”

电话那头的于翔斌回道:“没办法,李伟达先生的合伙人,是我一个朋友的晚辈。”

“既然找到我,那这个忙得帮啊!”

“再说了,小两口闹离婚,无非就是把东西分分清楚,看看孩子.....让谁来抚养比较好,又不是什么大事。”

“金律师,你说是不是?”

金胜听的眉头一挑。

虽有‘先手服软’的意思,但里面依然带着‘硬’。

尤其说到‘孩子’的时候,还故意加重了语气,停顿了半秒。

摆明了是在告诉金胜,别把案子性质弄的太复杂,也别得寸进尺,他们手里并不是完全没有筹码。

关键点抓的很准啊!

还真是一只老狐狸......

“于律师说的不无道理。”

“我今天上午之所以联系李先生,就是想双方坐下来把事情说清楚,好聚好散嘛!”

“当然,如果谈不拢,那就只能法庭上见了。”

“相信您也清楚,我对这种离婚案子不是很擅长,万一用力过猛就不太好了。”

“您说对吗?”

口头上,没人能占金胜的便宜。

放狠话谁不会呀!

于翔斌显然是听懂了,干笑一声道:“呵呵.....”

“金律师说笑了,你的能力,我可是深有体会啊!”

“不过有一点你说的很对。”

“好聚好散!”

“做不成夫妻,也能当个普通朋友嘛!”

“这样....为了表示诚意,就由金律师来定时间、地点,我和李先生准时到。”

“大家坐下来把事情摊开说。”

“金律师觉得如何?”

看似姿态放的低,实际上于翔斌心里很清楚,主动权到底在谁的手里。

要想不把事情搞大,只能由着金胜来。

他敢提‘拒绝’两个字吗?

“择日不如撞日,今天下午2点半,我就在律所,恭候于律师的大驾了。”

于翔斌没有丝毫迟疑道:“没问题,我们一定准时到。”

“不过我还想问一下,王小姐也会来吗?”

“毕竟,她作为当事人......”

不等对面把话说完,金胜便打断道:“她不会来.....”

“这个案子,她已经全权委托给我处理了。”

“最主要一点,她不希望再看到李伟达先生。”

“她的原话是.....渣男,恶心!”

“........”

挂断电话后,金胜直接把手机递回给了蒋梦瑶。

“你注意着点时间,到时候把人带去3号会见室。”

“我知道了。”

“另外,你把下午就谈判的事情,也跟王小姐那边知会一声。”

“好的金律.....”

蒋梦瑶立即应了一声,转身出了办公室。

大小姐打打下手还是可以的。

金胜已经跟张琴偷摸着提过了,一些不太重要,相对基础的案子,就让她去跟进。

多多锻炼锻炼。

这叫领导给你加担子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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