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34章 要说我是谁的门生,我只能是达拉莫伯爵的门生!
第934章 要说我是谁的门生,我只能是达拉莫伯爵的门生!
雨天的伦敦,总是带著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冷意。
达拉莫伯爵的马车行驶在格罗夫纳广场附近的石板路上,他望著窗外的雨水顺著屋檐成串落下,心里总憋著股难言的火气。
达拉莫的脾气并不算好,甚至可以说很糟糕。
或者说,其实这些激进自由派的代表就没有一个是好脾气的。
达拉莫是如此,布鲁厄姆是如此,奥康内尔也是如此,倘若您想找个传统意义上的谦谦君子,那不如去保守党里搜罗。
《第一代达拉莫伯爵约翰·乔治·兰普顿肖像》英国画家托马斯·菲利普斯绘于1820年,现藏於伦敦国家肖像馆只不过,纵然达拉莫伯爵骄傲任性、脾气火爆,但这依然不妨碍他成为无数英国少女的梦中情人。
因为他不仅相貌英俊,而且在五岁的时候,达拉莫就从父亲手中继承了祖宅兰普顿城堡以及周边土地上的煤矿。
说他是英格兰东北部最大的煤矿主可能言过其实,但即便不是最大的,他距离那个目标最多也就隔著两三个人的距离。
原本光是煤矿收入就足够让他名列英国富豪百强榜了,可这个不安分的家伙在33岁的时候,又和朋友们一同参与了殖民事业,他们创建了纽西兰公司,并共同推举达拉莫出任董事会主席。
这样一位高富帅,受到异性的欢迎倒也不算什么特别奇怪的事情。
只不过,这位英国淑女心目中的最佳结婚对象,早在20岁的时候,就与乔姆利伯爵的私生女哈丽埃特·乔姆利小姐私定终身了。
而在乔姆利小姐不幸早逝后,他很快又被父亲的旧友格雷伯爵相中,并于次年与路易莎·格雷小姐再婚,成了格雷伯爵的乘龙快婿。
《露易莎·格雷小姐(达拉莫伯爵夫人)肖像》英国画家托马斯·劳伦斯绘于1815年尽管格雷小姐性格温婉,忠情艺术,是个标准的贵族淑女。
并且,这对夫妻之间的感情也非常和谐,但完美的家庭生活并没有让达拉莫伯爵沉溺于温柔乡,甚至没能改变他的火爆脾气。
事实上,作为格雷伯爵的乘龙快婿,达拉莫伯爵的政治地位原本可以是全伦敦最稳当的那一类。
岳父是完成了议会改革的伟大首相和前任辉格党党魁,妻子在社交界素有美誉,兰普顿家族的财力更是让他有资格豪言:「人没必要赚那么多钱,一位绅士每年有四万镑的收入就能过得相当舒适了。」
换句话说,他完全可以像许多贵族子弟一样,优哉游哉地在上院散步、在唐宁街喝茶、在约克北部的丘陵讨论狐狸的迁徙路线,再抽空去威斯敏斯特宫里投两票表示支持自由主义。
但可惜的是,达拉莫不是那种人。
他的脾气、理念、抱负和性格,一如他的老友布鲁厄姆勋爵,永远激烈、永远超前、永远不肯妥协,也永远容易惹麻烦上身。
但是相较于布鲁厄姆,同为自由主义者的达拉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与亚瑟倒是更为相像。
布鲁厄姆的风格是把议会当剧院、把报纸当战场,谁要是敢在议事厅里惹这位前任大法官,他可以当众吼上三个小时,追著对方从威斯敏斯特一路骂到皮卡迪利广场。
达拉莫虽然同样脾气不好,但他很少在公开场合骂架,而是把所有愤怒都集中在行动上,别人垂涎三尺的内阁席位,他说辞就辞,下加拿大总督这样的位置,他说撂挑子就撂挑子。
至于承袭了伦敦大学「傲骨」的亚瑟,则同样不是好惹的,只不过他更习惯于绕到敌人身后,悄无声息地拿棍子敲在别人的后脑勺上。
布鲁厄姆骄傲,是骄傲在舌头上。
达拉莫骄傲,是骄傲在骨头里。
而亚瑟骄傲,是骄傲在别人以为他不骄傲的地方。
虽然达拉莫从下加拿大总督的位置上离任,是由于他主动提了辞职。
但这不代表他不生气,而他的生气之处主要在于一墨尔本子爵居然没有挽留他!
在达拉莫伯爵看来,他之所以在辉格党内受到排挤,原因从来不在于犯错,而是因为他太早知道正确答案了。
废除奴隶制如此,议会改革如此,现在他要求加拿大自治又是如此!
英国的政坛一向如此,犯错的庸人不一定失宠,但正确的先知在这里一定没有位置。
马车在雨中滑行,轮子溅起半尺高的水花,达拉莫看著街景从窗外一闪而过,嘴角微微下压。
熟悉他的人都知道,这种压著怒气的沉默,往往比发火本身更让旁人心惊胆战。
他这趟回国,谈不上是败兵回朝,但也绝对配不上凯旋仪式。
下加拿大那烂摊子,换谁去了都要被骂,可偏偏墨尔本子爵挑了他这么一个「最好骂的」来背锅。
谁让他恰好既光彩、又突出、又骄傲、又不肯装聋作哑?
他实在是太契合这口「锅」的形状了。
伯克利广场14号的伯爵宅邸门口已经排满了仆人,他们神情紧张,像是已经提前被通知过主人今天心情不佳。
雨水顺著男仆们的帽檐落下,但没有人敢抬头去看伯爵的脸。
达拉莫跳下马车,靴跟稳稳地落在湿滑的石板路上。
他没有撑伞,也没有伸手接过仆人递来的雨具,只是将披风甩到一旁,径直迈入玄关。
他的私人秘书,也是他的表妹夫爱德华·埃利斯先生已经提前到了,此时正捧著一叠文件在门口等他。
「约翰。」埃利斯看到他这副表情,也没敢多说:「殖民事务部和内阁的函件,还有几份最新的社论————」
达拉莫连看都没看,他脱下手套丢在桌上:「说吧,他们背地里编排我什么了?」
埃利斯无奈的叹了口气:「还能是什么,无非就是那些东西,《卫报》的社论批评说,你在面对法语区民意的时候,缺乏必要的温和。《晨邮报》说你离职的真正原因,是由于你意识到自己的改革方案已经彻底失败了,辞职只是为了躲避自己酿成的灾难性后果。」
「胡扯!查尔斯·格兰特(战争及殖民事务大臣)那个怂包为什么不把这些话拿到我面前说?」达拉莫伯爵一挥手,花瓶落地的声音在走廊里炸开:「我的改革方案失败了?他们倒是说说看,战争及殖民事务部谁有胆子提出在加拿大建立责任政府?谁?墨尔本那个老糊涂吗?他连在内阁会议上开口反对的胆子都没有!」
埃利斯见状急忙上前一步安抚道:「约翰,这些风言风语你听听就算了。路易莎知道你今天回来,前两天特意写信过来,让人提前把客厅的沙发和房间里的床单换好了,怕你旅途劳累————」
「我不累。」达拉莫咬著牙:「但我恶心坏了!那帮在伦敦喝著红茶的家伙懂什么?他们什么时候见过下加拿大的议会?什么时候听过帕皮诺的演讲?他们知道法语区民众的怒火是怎么烧起来的?这帮人也配骂我!」
「这些人啊!」达拉莫咬字极重:「1830年的时候,他们都是怎么哭著喊著求我和爸爸(达拉莫的岳父格雷伯爵)出面主持正义的?可是现在呢,墨尔本上台之后,他都做了什么?保守?退缩?他知道什么叫原则吗?他知道什么叫责任吗?他唯一知道的,就是怎么把麻烦推给别人,他几乎把自由主义的脊梁都打断了!」
埃利斯知道,如果再不把他的表姐夫往温和一点的地方拉,说不准达拉莫伯爵一会儿就得冲到唐宁街找首相大吵一架了。
他叹了口气:「约翰,你现在最需要的不是辩解,而是休息。明天,我安排车子送你回达勒姆。路易莎和孩子们都在兰普顿城堡盼著你呢————从加拿大回来也好,至少不必再去趟这个浑水了。」
达拉莫闻言表情稍稍缓和了些,他深吸了一口气,虽然声音依旧硬邦邦的,但起码已经没了那么大的火气。
「路易莎————她还好吗?」他脱下湿透的外套随手扔给仆人:「孩子们呢?
玛丽、埃米莉,我的两个宝贝女儿最近有没有写信?」
埃利斯看到达拉莫情绪转好,不由轻轻松了口气:「都好。路易莎在信里说,玛丽已经开始准备明年的初次社交季登场了。路易莎让人给她做新礼服了,还说这次非得用最好的德文郡蕾丝不可。」
达拉莫听到这里,紧绷的眉头也终于松开了:「是得挑些好料子————爱德华,明天先不急著回达勒姆,我去一趟摄政街,找裁缝先做个两套吧。」
埃利斯见达拉莫终于肯提到家人,便顺势笑著拉起了家常:「其实————玛丽今年春天就该正式登上社交季的,那孩子去年一整个冬天都在练习屈膝礼,连去花园散步,手里都要揣著《宫廷礼仪手册》。可惜威廉陛下去年年底就开始身体欠佳,再加上春季时又出现病情恶化,以致于阿德莱德王后也没心情接见这帮小金丝雀。所有准备首次亮相社交季的年轻小姐,也只能被迫往后顺延了。」
「可怜的玛丽。」说到这里埃利斯不由得笑道:「她为此嘟囔了好几次,说自己今年十八岁了,再拖下去就要变成去得最晚的那一批了。你知道,姑娘们对这种虚名向来是最计较的。」
达拉莫下意识的准备冷嘲一句「虚名算什么」,但话到嘴边却慢慢沉下去了。
毕竟这可是他的掌上明珠,和白厅里那帮欠教育的家伙不一样。
「她抱怨归抱怨。」达拉莫伸开胳膊,让仆人帮他套上干净的外套:「但她知道,这不是她母亲能决定的。路易莎办事从来稳当,她们格雷家的人,无论男女,都知道礼仪,也懂得分寸。」
说到这里,达拉莫恶劣的心情也渐渐转好:「从加拿大回来也挺好,要是女儿首次亮相社交季,而父亲却不能陪在她身边,那也太糟糕了。」
「那倒是真的。」埃利斯一边替他拉平袖口,一边笑著接话:「不过嘛————
要是真赶不上,也不至于太担心。」
达拉莫皱了皱眉:「什么意思?」
「我记得。」埃利斯笑著说道:「你启程前往加拿大的时候,亚瑟·黑斯廷斯爵士不是写过一封信吗?就是那封寄到达勒姆,里面还夹了一张伦敦大学的近期发展报告的那封。」
达拉莫没立刻反应过来:「发展报告?那东西我从来不看。」
「我知道你不看。」埃利斯忍不住轻笑:「可路易莎看得挺仔细的,她当时还让管家把那封信妥善收起来了。她跟我提过,信里还有一句话,让她既感动又好笑。」
达拉莫一想起那个不省心的小兔崽子就不免头疼:「他又说了什么稀奇古怪的话?」
「亚瑟爵士说,如果你明年春季还滞留在北美事务中的话,他愿意在社交季到来的时候,代为护送路易莎和玛丽前往白金汉宫觐见女王陛下。当然,是按照规矩,在外厅守候,不参与宫廷引见。有了他陪同,至少玛丽不必独自一人面对那些好事的目光,更不必担心那些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没礼貌的野小子了。」
达拉莫听到这话,不由笑著轻轻哼了一声:「这个亚瑟,他什么时候这么多事了?」
「瞧你这话说的。他什么时候事情少过?」对高加索事件记忆犹新的埃利斯大笑著:「在英国,比你更能惹事的家伙不多,他正好算一个。」
达拉莫正要反唇相讥,岂料门口忽然传来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。
被雨水打得衣领全湿的年轻男仆停在二人身前,犹豫著该不该在这个敏感的时刻开口。
达拉莫皱起眉头:「什么事?」
男仆立刻挺直身子:「阁下,有客人来访。」
「客人?」达拉莫随手把擦头发的毛巾扔在桌上:「是布鲁厄姆吧?我之前写信告诉过他,我什么时候回伦敦。他这两天估计早就气得坐不住了,准备给我讲上两个小时的殖民事务部怎么被蠢人占满的故事。」
埃利斯忍不住咳了一声,他赶忙吩咐道:「你们,赶紧把客厅里所有易碎的东西都搬走。」
谁知男仆却摇了摇头:「来的不是布鲁厄姆勋爵,阁下。」
达拉莫的眉头拧得更紧:「不是他?那还能是谁?总不能是我的岳父大人吧?他最烦雨天跑动了————等等,你别告诉我来的是一群记者,我发誓,我会把他们一个个从二楼踢下去!」
「不不,不是记者。」男仆连连摆手:「来的是————亚瑟·黑斯廷斯爵士。」
达拉莫愣了半晌,然后惊讶道:「亚瑟?他来做什么?」
埃利斯耸了耸肩:「我猜他大概不是来喝茶的。」
达拉莫不以为意地一甩袖子:「他怎么知道我今天回伦敦?」
「估计是电报公司的消息吧。」埃利斯提醒道: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现在可以算是全国消息最灵通的人了。」
男仆见状,小心翼翼的问道:「您要是不想见的话,不如————我去告诉亚瑟爵士,您今天乏了,不见客?」
达拉莫沉默了一会儿。
说实话,他不大想被亚瑟这个后辈看见他现在这个狼狈样。
如果他是从加拿大得胜归来,那他自然要在学生崇敬的自光下把自己的功绩大书特书,可问题是,他在加拿大什么也没干成,是以失败者的身份回国的。
但是考虑了一会儿后,达拉莫终究还是叹了口气:「罢了,让他进来吧。冒著这么大的雨,总不能让他白跑一趟。」
男仆立刻应声:「是,阁下。」
今天伯克利广场的雨,不像是伦敦常见的那种细密毛雨,而是带著一点北海大风的狠劲。
雨脚从屋檐上斜斜砸下,就连福克斯牌的雨伞都顶不了什么作用。
亚瑟站在14号门前时,全身已经湿得不成样子。
当然,这倒也不完全是雨水造成的,还有一部分是他精心计算的结果。
——
他从兰开斯特门出发的时候,身上可是一点雨都没沾。
他在马车里把斗篷好好的穿著,靴子也擦得一尘不染。
但在抵达伯克利广场前的两个街口,他让车夫把车停在街角,自己徒步走完了最后这一段路。
雨水顺著他的鬓角往下滴,在下巴处聚成一线,落在领巾上,一尘不染的靴子被泥水溅脏了,外套沉甸甸地贴著肩膀。
当然,这一切都是他想让达拉莫看到的。
因为亚瑟比谁都清楚,那位传闻中脾气暴躁的达拉莫伯爵最吃这一套了。
亚瑟抬手敲门时,指节已经冻得微微发白。
门一开,男仆都睁大眼睛愣了好几秒。
他显然没想到这位苏格兰场的传奇人物能把自己弄成这副模样。
「亚瑟·黑————黑斯廷斯爵士?」
亚瑟收敛了平日的锋芒,嗓音压得低沉,听起来像是一路被风雨打哑的样子:「伯爵·下————在家吧?
」
男仆忙不迭闪开身子让开路:「您先进来躲躲雨,我这就去替您通报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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